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國家旅游局網站消息,旅游局今日發佈《關於在 “五一”小長假期間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範檢查的通知》。通知指出,規範檢查的重點是無許可證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無導游證從事導游業務活動。
  通知表示,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組織下,科學實施《旅游法》,扎實開展“旅游行業服務監管法制建設年”的各項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扭住“牛鼻子”問題,確定規範檢查重點。就全國而言規範檢查的重點是:
  一,無許可證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無導游證從事導游業務活動。各類社會組織、中介機構、服務單位,特別是網絡經營者、社會自然人等,未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在無管理培訓的情況下,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導游、領隊私自承攬旅行社業務。
  二,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行為。旅行社為牟利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
  三,旅行社訂立及履行合同行為。旅行社同業經營要約中的報價是否為不合理低價,包價旅游合同價款是否為不合理低價;旅行社與旅游者是否就購物和另行付費旅游項目達成一致,是否通過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是否擅自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
  四,A級旅游景區規範檢查。A級旅游景區對外發佈的質量等級信息是否真實;是否在醒目位置依法公示價格信息;是否存在違反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侵害游客利益的行為;是否依法執行景區合併門票和單項門票有關規定;是否在假日等旅游高峰期有游客疏導、分流預案及措施。
  通知要求,本次旅游市場規範檢查的時間為4月25日—5月3日;5月15日前,各省(區、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將本省(區、市)在“五一”小長假期間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範檢查情況總結及《“五一”小長假期間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範檢查情況統計表》報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國家旅游局將通報各地在 “五一”小長假期間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範檢查情況。
  通知要求,各級旅游主管部門和質監執法機構要把此次市場規範檢查活動與貫徹落實2014年全國旅游行業服務監管工作會議精神相結合,與迎接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相結合。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市場規範檢查方案,加大指導督促力度,加強跨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組織嚴密,市場檢查到位,形成檢查合力,取得實際成效。
  通知指出,各級旅游主管部門和質監執法機構要堅持依法治旅依法興旅原則,嚴格辦案程序,規範執法文書和案卷文書製作,狠抓案件查辦,切實履行依法行政職權。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明確,旅游違法事實清楚的案件,要依法及時處理。要通過市場檢查、游客投訴、媒體報道等渠道發現問題和線索,集中查處一批旅游違法違規案件。
  通知強調,各級旅游質監執法機構要通過集中開展市場規範檢查加大旅游法律法規的社會宣傳力度,加大旅游質監執法的警示規範力度,為迎接全國人大執法檢查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將集中開展市場規範檢查的基本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處理的結果等形成書面報告,按時向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報送。  (原標題:旅游局:五一期間重點規範無導游證從事導游活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v98zvvhe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