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廣州肢体殘疾人阿芳來到中國人壽廣州市分公司總部的服務點,提交了一疊醫療發票等材料,申請困難群眾重大疾病商借貸業保險醫療救助。
  從本月12日起,廣州市正式啟動困難群眾重大疾病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廣州市通過政府投入資金、購買商業保險機構專業服務方式,在已有的社會醫療保險和政府醫療救助基礎上,對整合負債11類困難群眾給予重大疾病補充醫療救助。
  市民政局副局長易利華認為,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屬於全新的救助機制,使廣州醫療救助體系框架更加完善。在多層次的醫療救助基礎上,確保每一位患大病的網站優化廣州市民不因經濟問題而得不到適當的治療。
  超汽車貸款出比例風險由保險公司自行承擔
  廣州市政府向中國人壽廣州市分公司一年投入約1500萬元,相當於為全市近20萬困難群眾購買了商業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對資長灘島金實行專業運作管理,並獲取合理運營收益;超出政府投入資金一定比例的風險,則由保險公司自行承擔。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共設定了門診救助、住院救助、專項救助和特殊救助等4種類型的救助項目。
  易利華介紹,商業保險醫療救助突出了對殘疾人,特別是精神智力殘疾人的醫療救助。低保對象和低收入困難家庭中的殘疾人,除了享受19種重大疾病門診救助每年1萬元外,還可單獨享受24種慢性疾病每月100元的門診救助;將18周歲以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以下的精神智力殘疾人的康復治療費用納入救助範圍,以保證精神智力殘疾人能接受有效的康復治療和訓練,提高其自主生活的能力,減輕其家庭經濟壓力;將由所在單位或公安機關送院治療的本市戶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救助範圍,確保這部分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的精神障礙患者得到規範和持續治療。
  困難群眾重大疾病商業保險救助對象,每一救助年度的醫療救助累計限額為15萬元。今後,在廣州市醫療救助體系下,困難群眾每人每年最高可獲醫療救助33萬元。其中,商業醫療保險救助本身最高15萬元,基本醫療救助最高4萬元,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最高10萬元,臨時醫療救助最高1萬元,慈善和應急醫療救助最高3萬元。
  費用即時減免無需先墊付後報銷
  據介紹,中國人壽廣州市分公司與衛生、殘聯、計生等部門的合作項目已覆蓋60%的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對象,該公司已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系統可以在短時間內與醫療救助管理系統對接,實施醫療救助記賬減免,減輕困難群眾的墊付壓力。該公司在全市各行政區共設立服務網點101個,均可為困難群眾辦理醫療救助業務。
  目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可到任何一個網點按規定提交有關資料,辦理醫療救助費用零星報銷。救助對象一般應在醫療費用發生後3個月內(康復治療或訓練費用可每季度報銷一次)辦理報銷。對於網點較少的偏遠農村,市民政局將會同保險公司充分利用村、鎮一級民政工作平臺,代受理商業保險醫療救助申請,方便困難群眾辦理零星報銷手續。
  “今後困難群眾可以在醫院收費窗口申請商業保險醫療救助,費用即時減免,無需先墊付後報銷。申請人刷一下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統就可以識別其身份信息,如果符合規定條件,即可給予救助。”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李志雄介紹,目前正在開發商業保險醫療救助管理系統,與現有社會保險和醫療救助管理系統對接,信息隨時互通。
  據中國人壽廣州市分公司副總經理廖耀恆介紹,根據相關規定,以“補充基本目錄外的診療項目,按實際需求”為原則,通過該公司醫療專家組對19種病種進行的分析評估,並參考該公司健康保險經驗數據,制定了第一期門診救助診療目錄。該目錄既涵蓋了目前醫保三大目錄所有的診療項目,也包含了醫保三大目錄外所必需的自費藥物。第一期門診項目稍後將會向社會公佈。後續還會根據實際的治療需要,增加一些對治療具有較好輔助作用的自費項目。
  今年醫療救助金使用超過1.7億元
  2012年9月至今,實施《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和《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今年1-11月,全市醫療救助體系共救助困難群眾39.21萬人次、救助金額1.7億元,分別是2012年全年的2.1倍和1.8倍。
  根據《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辦法》的規定,在一個醫療救助年度內,救助對象達到或超過《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規定的最高年度救助限額(4萬元,臨時醫療救助和資助參保不計算在內),仍需門診特定項目或住院治療的,可以申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其基本醫療費用分段按比例予以報銷,年度最高救助金額為10萬元。另外,慈善醫療和應急救助主要利用募集的社會慈善資金,對已享受政府醫療救助的救助對象進行補充救助,每年不超過3萬元,對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遭遇災害的人員進行應急救助,每年不超過2萬元。
  此次《廣州市困難群眾重大疾病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頒佈後,困難群眾在普通門診(或急診)治療19種大病,其用藥和診療項目符合商業保險醫療救助普通門診目錄規定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用(不含已按《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救助的門診醫療費用),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其中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救助比例為100%。每一個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年度最高不超過1萬元。對於符合《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救助條件,但未達到《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以及符合《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救助條件,且符合《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規定的救助對象,也都給予救助。具體標準可查詢《廣州市困難群眾重大疾病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實施辦法》。
  ■救助對象
  參加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居民,納入廣州市商業保險醫療救助對象範圍:
  (一)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困難家庭成員;
  (二)本市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三)本市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政府供養人員;
  (四)本市持證重度殘疾人;
  (五)在本市大中專院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困難學生;
  (六)符合《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救助條件的其他人員;
  (七)本市持證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
  (八)本市困難職工家庭成員;
  (九)本市困難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人員;
  (十)由所在單位或公安機關送往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治療的本市戶籍精神障礙患者;
  (十一)經批准的特殊困難人員。
  南方日報記者 李強 通訊員 文燕媚 黃琦  (原標題:政府投1500萬為困難群眾買商業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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