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信訪量可能激增的情況,將加強信訪部門人手;安排新提拔的處級領導幹部擔任信訪督查員;實行初任法官首先到信訪一線鍛煉等制度。”——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
  “對重大、敏感、疑難信訪案件,上級檢察院適時派出由控申部門與業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實地督導下級檢察院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依規嚴肅倒查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
  關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
  ■本版採寫:新快報記者 占文平
  針對涉訴信訪,將建立和完善信訪複查制度、裁判者負責機制和分級負責制度等
  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昨日向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彙報稱,廣東各級法院將實行案件質量和辦案責任由承辦法官終身負責,信訪人如實施極端行為或發生影響社會秩序重大的信訪事件,將實行責任倒查,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法院信訪量可能激增 將增加人手
  旨在引導訴訪分離、解決“信訪不信法”的《廣東省信訪條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昨日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了省高院、省檢察院關於《條例》實施準備情況的彙報。
  鄭鄂說,省高院已決定把今年第二季度起至年底作為涉訴信訪工作的“非常過渡期”,採用超常規手段,建立聯絡員值班制度和聯動機制、開展案件排查、實行最嚴格的責任追究制,確保改革啟動後涉訴信訪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鄭鄂稱,《條例》實施後,凡涉訴事項和可訴事項都將可能被引導、歸口到法院處理,信訪量可能激增。為此,將加強信訪部門人手;安排新提拔的處級領導幹部擔任信訪督查員;實行初任法官首先到信訪一線鍛煉等制度。
  信訪人實施極端行為要實行責任倒查
  不過他表示,要最大程度減少涉訴信訪,根本上還是要實實在在地提高辦案質量效率,尤其是一審案件的質量效率。全省法院將把依法嚴格辦案作為第一要務。
  鄭鄂介紹,接下來將建立和完善“信訪複查制度”、“裁判者負責機制”、“分級負責制度”、“信訪終結制度”等六項工作機制和制度。
  他解釋,所謂“裁判者負責機制”,即遵循“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的司法改革原則,去除法律程序啟動的隨意性和行政化方式:當事人訴權窮盡後,對裁判結果的再次評估和法院依職權糾錯,原則上由原辦案部門和原合議庭負責;實行案件質量和辦案責任由承辦法官終身負責,信訪人如實施極端行為或發生影響社會秩序重大信訪事件,實行責任倒查,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擔憂
  訴訪分離後 還是纏訪鬧訪怎麼辦?
  記者註意到,省高院和省檢察院在彙報存在困難和問題中,均表達了對“違法上訪行為和無理纏訪鬧訪行為”的擔憂。
  鄭鄂說,各級法院門口或接訪場所的嚴重違法鬧訪行為難以有效處理,助長了部分信訪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的心理。鄭紅也表示,目前存在對違法上訪行為和無理纏訪鬧訪行為懲處乏力現象。
  省高院建議,推動建立懲處違法上訪行為的監督和快速處置機制,落實公安機關特別是各級法院所在地派出所在涉訴信訪處置中的主體責任。省檢察院則建議,推動建立依法依規及時懲處違法上訪行為工作機制,重點加大對謾罵詆毀接訪人員、長期滯留不走、攔路堵車、損毀公物、尋釁滋事、非法代理上訪牟利、借上訪之名製造事端等違法上訪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損毀公物行為的經濟賠償責任。
  廣東檢察機關或設信訪督查專員
  將把信訪案件辦理納入檢察官個人執法檔案,獎優罰劣
  新快報訊 昨日的會議上,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透露:將研究建立健全信訪督查專員制度,對重大、敏感、疑難信訪案件,上級檢察院適時派出由控申部門與業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實地督導下級檢察院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並嚴肅倒查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鄭紅彙報時表示,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信訪條例》,省檢察院將修訂完善基層檢察院業務考評規範,積極開展行政違法檢察監督試點,開展為期四個月的申訴案件集中清理,確保涉法涉訴信訪改革的要求落到實處。
  鄭紅透露,將研究建立健全信訪督查專員制度。對重大、敏感、疑難信訪案件,上級檢察院適時派出由控申部門與業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實地督導下級檢察院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依照《廣東省信訪條例》第73、74條規定嚴肅倒查有關人員的工作責任。
  同時健全考評體系,將案訪比、初訪率、信訪案件化解率等作為重要參考指標,納入全省檢察機關基層院建設考評。將信訪案件辦理納入檢察官個人執法檔案,獎優罰劣。
(原標題:廣東將實行法官辦案終身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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