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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聽時間:19日上午9:建築設計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房屋出租高駿(江蘇金長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付先生:我叔叔定居國外多年,幾年前叔叔從國外寄來了贈與書,決定把國內的兩套房屋贈送給我們夫妻倆,之後叔叔去世,兩套房子登記到我的名下。目前,我跟我妻子因面臨離婚而在房產問題上產生了爭議。問該兩套房屋是否當鋪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高律師:該兩套房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首先,你叔叔的贈與書中載明的受贈人是債務整合你們夫婦而不是你個人。在贈與人意思表示明確的情況下應以贈與書中的受贈人確定房產的權利人。其次,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房產,只有在贈與人明確表示房產歸受贈人一方所有的情況下,該房產才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否則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你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贈的房產,因此即使是你叔叔對受贈人意思表示不明的情況下,該房產也應認定為你們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而不能因為房產證登記在你名下,就認定該兩套房產是你的個人財產。
  韓先生:婚前,我拿出了60萬元交給老婆買房,並囑咐把產權證辦理到兩人名下。我老婆據此購買了一套55萬元的房msata屋,餘款5萬元用在了房屋裝修上。現在我們鬧離婚。問:該套房屋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高律師:雖然該套房屋的購房資金全部由你承擔,但房產證辦理到雙方名下的事實表明,韓先生已與你妻子就本來屬於自己的個人婚前房產作了特殊約定,因此,該套房產應屬於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產證上已經載明瞭各自的房產份額,則雙方應按此份額分割房產。如果房產證上沒有載明各自的房產份額,則該房產應作為共同財產,由雙方各半分割。
  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益邦律師事務所的夏曉飛律師。  (原標題:叔叔房產贈侄兒夫妻 離婚應視為夫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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